各直属党组织:
2018年8月18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将于10月1日起正式施行。中共中央纪委专门印发了《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通知》,对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为落实党中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条例》,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要充分认识《条例》修订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学习贯彻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此次修订的《条例》是党中央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对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作出的再部署、再动员;是进一步总结提炼党的建设新实践新经验,对党章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要求的细化具体化;是针对管党治党存在的突出问题扎紧笼子,实现制度与时俱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治本之举。通过开展学习宣传,促使全体党员干部进一步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遵守党章,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约束,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做到守纪律、讲规矩,知敬畏、存戒惧,为学校教育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二、时间安排
2018年8月31日-10月30日
三、学习方式
(一)纪检干部重点学习。通过纪检监察网站宣传、召开专题学习会、讨论会等形式,全校专兼职纪检干部要先学先行、认真领会,深刻理解《条例》修订的重大意义,把握《条例》的具体内容,将其体现到监督执纪问责全过程,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指导实践。
(二)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学,原原本本学、联系实际学、深入思考学,要坚持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做到熟知精通、学以致用,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做到深刻把握新时代对党员的纪律新要求,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新精神新部署上来,在发挥表率作用的同时认真抓好本单位的学习和工作。
(三)党员全面学习。各级党组织要通过集体学习、个人自学、专题讲座、座谈讨论等多种形式,组织本单位全体党员全文学习《条例》。通过学习研讨、评论解读、案例剖析、警示教育等手段,使广大党员干部搞清楚《条例》为什么改、改了什么,把学习的过程变成进一步加强纪律教育、强化纪律意识的过程。
四、学习要求
学校纪委将把各直属党组织学习宣传贯彻执行《条例》的情况纳入日常监督、巡察监督范围,重点检查是否认真传达部署、组织学习,是否有明确具体的要求和举措,是否严格按照《条例》确定的指导思想、原则、处分运用规则等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对贯彻执行不力的党组织负责人,严肃追责问责,推动《条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为推进学校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请各直属党组织于10月30日前,将学习贯彻《条例》的情况报告,集中学习的会议记录复印件、现场照片(精选2-4张即可)报送至学校纪委办公室(行政楼204),学习情况报告和现场照片的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2958391940@qq.com。
中共攀枝花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