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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纪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2018年06月16日 10:17  

来源:乐山市纪委

端午节将至,为进一步拓展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严防“四风”问题反弹,乐山市纪委近期查处的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进行公开曝光。分别是:

1.沐川县幸福乡龙门村党支部原书记杨久德违规收受“感谢费”等问题。2014年6月,杨久德收受龙门村通村公路双石路硬化工程施工方负责人“感谢费”500元用于个人日常杨久德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2.井研县研城小学党支部原书记、校长雷志刚违规发放行政补贴问题。2013年下学期至2017年上学期,雷志刚以虚开办公用品、教参资料费等票据报销的方式套取业务经费为学校行政管理人员发放行政补贴29.52元。雷志刚受到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3.犍为县敖家镇财政所工作人员李广违规为儿子操办婚宴问题。2017年9月,李广在为儿子操办婚宴过程中,邀请26名管理服务对象参加婚宴,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共1.05元,同时还存在不如实申报婚宴桌数和标准的问题。李广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4.峨边彝族自治县委党校原常务副校长陈晓波公款报销个人费用问题。2015年2月至2017年3月,陈晓波用公款报销聚餐费用购买礼品费用3553元;以单位无公车为由,将自己的私车用于公务活动,并报销燃油费和汽车美容费35414元。陈晓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通报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一刻不停抓好作风建设;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检查,对节日期间顶风违纪行为快查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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