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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科(巡察科)工作职责

2022年09月16日 21:56 纪委机关 

1.参与相关工作调查研究,对学校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和巡察督查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

2. 参与纪委办公室、巡察督查办公室工作商讨,负责纪委办公室、巡察督查办公室日常综合事务,做好公文收发、材料归集、联络沟通、台账管理、印章管理等日常工作;负责纪委全委会、部门内部会议及部门牵头的有关会议等的会务工作,做好会议记录;负责有关请示、通知、信函等的起草。

3. 负责本科室相关业务工作,协助部门领导制定校内巡察相关制度、工作计划、工作方案,协调有关具体工作,参与草拟本科室工作相关的制度、总结、报告等材料。

4. 受理对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受理不服党纪、政务处分和其他有关处理的申诉、复议,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做好信访统计分析工作。

5. 负责问题线索登记、管理和统计上报等工作,按照有关工作规定处置问题线索,做好案件管理工作。

6.办理干部廉政档案建设及管理具体工作。

7.办理纪检监察、巡察干部队伍建设及管理具体工作。

8. 牵头办理纪委机关专网维护、资产管理、材料归档、工会(离退休)工作,协同落实安全稳定、意识形态、保密、信息、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9.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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