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攀枝花学院监察处(纪委办))
2018年1月3日,省委第一巡视组向攀枝花学院反馈了巡视意见。学院党委高度重视,快速行动,于1月4日召开专题党委常委会,深入学习巡视反馈意见,在深刻反思虚心接受巡视反馈意见的基础上,周密部署学校巡视整改工作。
为抓好巡视整改工作,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任组长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从相关职能部门抽调人员组成材料组、督查组、执纪组3个职能工作组,具体负责巡视整改材料收集、督促检查、监督执纪问责等日常事务。针对巡视反馈的13个问题,分别成立13个专项整改工作组,由主要领导或分管校领导任组长,相应职能部门为牵头单位,负责具体问题的整改落实。
为切实推进巡视整改工作,针对即将放寒假的实际情况,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通过《关于严肃巡视整改工作纪律的通知》,明确“五个严禁”纪律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严禁有令不行。决不允许消极对待,拒不整改,把巡视整改工作任务不当回事;二是强化政治担当,严禁推诿扯皮。决不允许讨价还价、推诿扯皮,延误整改时机,杜绝把层层传导压力变成层层推卸责任;三是落实政治责任,严禁敷衍塞责。决不允许、弄虚作假、打折变通、应付了事;四是优化政治生态,严禁庸懒散慢。决不允许不按要求落实整改任务,不按时间推进整改工作,不按时限报送整改材料;五是严明政治规矩,严禁违规整改。决不允许违反规定程序办理整改事宜和不假外出,12小时联系不上或无法到校参与巡视整改有关事宜的视为无假外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