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践行容错纠错工作要求,提高政治站位,胸怀改革发展大局,敢于履职担当,旗帜鲜明为真抓实干者鼓劲、为改革创新者撑腰、为敢于担当者担当……”
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精神,深入推动成都市《关于建立容错纠错机制进一步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的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5月22日,成都市纪委监委召开容错纠错工作推进会,22个区(市)县纪委监委、36个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及市纪委监委内设机构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成都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王川红指出,要深刻认识、准确把握容错纠错的重要意义,找准纪检监察机关践行容错纠错工作要求的着力点,立足自身职责定位,发挥杠杆撬动作用,推动各地各部门全面深入落实。要坚持严管厚爱,通过大胆尝试、典型宣传、氛围营造,以改革的思维推动容错纠错工作有效落实,把握政策界限,及时总结典型做法,进一步激发干部改革创新活力和干事创业热情。
成都市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去年出台了《关于建立容错纠错机制进一步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的实施办法》。市纪委积极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纪律审查中鲜明导向,区分工作失误与故意违纪,准确定性量纪。各区(市)县纪委积极探索实践,天府新区、锦江区、彭州市、蒲江县、市公安局各自推出容错清单申报制度、事前防错事后鼓励、容错与预防并重、加大诬告陷害查处力度等举措,鼓励干部勇改革、善作为。
今年以来,成都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违纪违法问题线索3266件次,其中谈话函询、了结澄清2323件次,占线索处置量的71.1%,对信访举报、反映问题不实党员干部进行公开澄清。同时,紧盯党员干部不作为慢作为问题,共问责85件98人,通报曝光53件,因履行领导责任不力被问责党员干部52名、党组织47个,从另一方面,也有效防止容错成为干部违纪违法的“挡箭牌”。 (成都市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张祎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