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尽快报送违规经商办企业自查自纠相关材料的通知
各直属党组织、各单位:
按照中共攀枝花市纪委、攀枝花市监委《关于开展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相关要求和学校专项整治工作安排,学校纪委于2018年4月17日发布通知,要求各直属党组织、各单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截止目前,仅有工会离退休党总支、资产经营公司党总支、钒钛学院党委、外国语学院党委、教务处(学位办)、计划财务处、保卫部(处)、网络与计算中心、公共实验教学中心、继续教育学院上报材料,请其余直属党组织、单位抓紧时间报送自查材料。
此外,学校监察处(纪委办公室、巡察督查办、机关党委)已搬至行政楼二楼,请于2018年5月25日前将相关自查材料报送至行政楼204室,其中自查情况汇总表纸质版需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电子版请发送至电子邮箱:15526724@qq.com。
监察处(纪委办公室、巡察督查办、机关党委)
2018年5月22日